雲林縣與嘉義縣15日開始清查轄內小吃攤、餐廳等每天產出的廢食用油數量,雲林縣環保局長曾春美說,環保署尚未公告一般小吃店、餐飲店生產的廢食用油為一般廢棄物,中央指示地方先調查數量,因為人力不足,所以得花幾天才能全縣調查完成。雲林縣環保局昨日清查18家餐廳及小吃店,並詢問18處夜市管理委員會,結果推估餐廳及小吃店廢食用油每月產生量約228公斤,另18處夜市約每月廢食用油產生約2700公斤,宣導將廢食用油交付公所清潔隊或合法機構處理,使回收管道更加明確暢通。if (typeof(ONEAD) !== "undefined"){ONEAD.cmd = ONEAD.cmd || [];ONEAD.cmd.push(function(){ONEAD_slot('div-inread-ad', 'inread');});} 嘉縣環保局指出,目前餐飲業者的廢食用油,主要由特定處理業者收購,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只收家戶用廢油,統計每月環保局回收的家用油約5、600公斤。嘉縣環保局指出,因廢油可交易買賣,屬有價產品,長年以來並未列入管理,餿水油事件爆發後,環保署要求各縣市展開清查,該局從昨天起將花3天進行全面清查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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